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精测电子精测电子(SZ:300567)2025-11-25 19:3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独立董事补选规则 - 若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检查与会议规则 - 每年对董事和高管薪酬决策程序等检查一次[9]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3]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委员管理规则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无关联关系会议规则 - 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若出席无关联委员不足总数过半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7] 会议记录与通报 - 会议记录保存,公司存续期不少于十年[17]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17] 保密与报送规则 - 出席人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8] - 委员会决定事项无论是否通过均报送董事会审议[18]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事宜或抵触按规定执行修订[20]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2] -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行[22] 文件日期 - 文件日期为2025年11月24日[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