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工作原则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原则[2] 工作目的 - 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4] 工作职责 - 统计分析投资者情况、整合发布信息等[6] 管理架构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6][7] - 证券法务部是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事务[8] 人员要求 - 证券法务部工作人员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9] 工作对象 - 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12] 沟通内容 - 包括外部环境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等[12] 沟通方式 - 有定期报告、股东会、分析师会议等多种[13] 活动记录 - 活动结束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活动记录表[15] 信息反馈 - 证券法务部定期公开答复和反馈信息情况[15] 便利措施 - 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现场参观等提供便利[15][16] 业绩说明 - 定期报告结束后可举行业绩说明会或安排一对一沟通[16] 重大说明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召开说明会,相关责任人参加[17] 信息披露 - 可自愿披露规定以外信息,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17] 沟通机制 - 建立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多种方式征求意见[18] 保密要求 - 证券法务部及相关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8] 协助义务 - 其他部门和员工有义务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18] 生效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