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0013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临时股东会触发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会触发[2] 提议与请求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6][7] 临时提案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通知时间要求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2] 股权登记日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会议变更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13] 投票时间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与结束时间有规定[15]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方案实施时间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具体方案[23] 回购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相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决议撤销规定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3] 违规处理措施 - 上市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5] 规则相关规定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解释,可修改并报股东会批准[28]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