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裕金融(08221)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高裕金融高裕金融(HK:08221)2025-11-25 19:46

审核委员会成立 -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2月5日决定成立审核委员会[5] 成员与会议规定 - 审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多数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8] - 审核委员会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8] - 审核委员会每年举行的会议应不少于两次[14] 外聘核数师相关 - 公司每年应与外聘核数师开会两次,且不得有执行董事出席(除非委员会邀请)[9] - 委员会负责就外聘核数师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18] 委员会职责 - 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在职责范围内调查任何活动[15] - 委员会应审阅及监察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年度报告等的完整性[19] - 委员会至少每年检讨一次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19] - 委员会需向董事会传达监控结果助其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20] - 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重大失误及采取的解决措施[20] - 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及遵守GEM上市规则程序的有效性[20] - 讨论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确保管理层履职[20] - 考虑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事宜调查结果及管理层回应[20] - 协调内外核数师工作并确保内部审核职能资源充足[20] - 检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财务及会计政策和常规[20] - 检讨公司雇员就不当行为提出关注的安排[21] 其他规定 - 由委员会全体成员签署的书面决议案效力与会议通过的一样[12] - 本职权范围须登载于公司及港交所网站供公众查阅[23] - 委员会向董事会汇报决定或建议并由秘书发送会议记录[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