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00203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2] 重大差错定义 - 重大差错指年报信息瞒报、错报、漏报致虚假记载等[2] 责任追究原则 - 责任追究原则为实事求是、责任过错适应等[2] 责任追究情形 - 因违反法规、制度等致差错应追究责任人责任[3] 责任追究种类 - 责任追究种类有内部警告、降薪等[3] 惩处情况 - 情节恶劣等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3] - 有效阻止后果等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处理[4] 具体处理措施 - 信息报送部门发现重大差错给予责任人“警告”处理[9] - 年报披露后被监管认定差错给予责任人“降薪”处理[9] - 年报披露后差错致经济损失责任人需赔偿[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