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002033)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丽江股份丽江股份(SZ:002033)2025-11-25 20:17

制度管理 - 制度目的是加强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2] -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分级、分类管理,董事会是最高管理机构[2] 信息规定 - 信息指可能影响股价的未公开信息[2] - 公司人员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3] 报送要求 - 年报披露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5] - 向特定外部人报送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5] 责任追究 - 外部信息使用人不得披露或利用内幕信息,否则公司追责[8][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