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0020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丽江股份丽江股份(SZ:002033)2025-11-25 20:17

人员管理 - 董事等特定情形30日内解除职务,深交所另有规定除外[5] - 辞职报告收到日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5] - 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5]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9]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9] 其他规定 - 离职10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7] - 对追责决定异议15日可申请复核[12] - 制度2025年11月25日发布,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