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菱环境(301018)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申菱环境申菱环境(SZ:301018)2025-11-25 20:08

可转债受托管理 - 公司将聘请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可转债受托管理人[3] 债券持有人会议组成与权限 -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决议对全体有同等约束力[4][5] - 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包括对公司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等事项作出决议[8] 债券持有人权利与义务 - 债券持有人有权按所持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转股、回售等权利,需遵守债券条款等义务[6] 会议召集与通知 -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应在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10] - 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15日在符合条件的报刊和网站公告,包含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10] 会议召集情形与提议方 - 可转债存续期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发生11种情形应召集会议[11] - 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等可提议召开会议[12] 相关方履职与通知权 - 规定事项发生之日起15日内,若相关方未履职,单独或合计持有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发通知[13] 会议变更限制 -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变更时间、取消会议或变更议案[13] 债权登记日规定 - 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会议召开日期前10日,且不得晚于会议召开日期前3日[14] 临时议案提出与处理 - 单独或合并代表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提出临时议案,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5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5] 表决权限制 - 若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他重要关联方,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无表决权[16] 授权委托书提交 - 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17] 会议主持推选 - 如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能推举出会议主持,由出席会议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担任会议主席[21] 公司人员出席要求 - 应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应至少委派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21] 表决权规则 - 每一张未偿还的面值100元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24]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4] - 会议对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表决[24]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计为废票,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放弃表决权[24] 决议生效条件与公告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二分之一同意方有效[26] -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决议作出后2个交易日内在符合条件媒体公告决议[27] 文件资料保管 -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28] 规则生效时间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