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2010年11月16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4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24,680,340元[7]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每股金额1元[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624,680,340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有问题,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况下请求诉讼[26] - 公司董事会不执行相关规定,股东有权要求其30日内执行[21] - 公司董事会未在30日内执行相关规定,股东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21]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45]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72]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7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三至七名[94]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9] - 现金分红条件为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该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该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50%[100]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0] 其他规定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符合规定的报刊为信息披露媒体[11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15][116][117]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减资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5][117]
宋城演艺(300144)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