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数通(300541) -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先进数通先进数通(SZ:300541)2025-11-25 22: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两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 成员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7]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8] - 作出决议须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10]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1] 主要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等[13] - 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审核财务报告关注真实性,造假先更正数据[16]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制定政策、提议启动等[17] - 审议决定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提审计费用建议并提交董事会[18]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9] - 监督指导审计部,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9]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等[20] - 监督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实施及资金往来情况[21] - 监督指导审计部开展内控检查和评价,分析评估意见[22]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23] 其他职权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高人员等八项职权[24]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意见[26]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临时股东会提议后2个月内召开[26] - 可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提起诉讼[30] 履职监督 - 履职监督重点包括披露财报、财务违规整改等五项[31][32] 细则说明 - 细则“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34] - 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