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数通(300541) -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提前三日通知[4] 会议出席与委托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二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9] 提案审议与表决 - 一般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2]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可要求暂缓表决[13]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等内容[15] - 董事会秘书可安排人员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16]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16] - 董事对记录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16]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16] -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办理[16]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16] - 本规则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18]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