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600826) -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兰生股份兰生股份(SH:600826)2025-11-26 17: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1]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60日内完成补选[13] - 拟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3] 会议资料管理 - 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3]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3]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27] 制度生效与发布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7] - 制度由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6日发布[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