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交易信息 - 瑞恒合伙拟受让绿茵生态30,173,120股股份,占总股本9.86%[6] - 收购人出资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12] -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于2025年11月19日[6] - 本次收购总转让价款为299,015,619.2元,以现金支付,资金为合伙人自有资金[34] 合伙人出资情况 - 祁雨薇出资100万元,出资比例1.00%[12] - 卢云慧出资6,260万元,出资比例62.60%[12] - 祁永出资3,640万元,出资比例36.40%[12] 收购前后持股比例 - 收购前瑞恒合伙持股比例为0,收购后持股9.86%[31][37] - 收购完成前卢云慧持股30.69%,收购后持股25.29%[37] - 收购完成前祁永持股17.84%,收购后持股13.38%[37] - 收购完成前后瑞扬合伙持股比例均为15.29%[37] - 收购完成前后卢云平持股比例均为0.33%[37] - 收购完成前后合计持股比例均为64.15%[37] 收购相关时间 - 收购人成立日期为2025 - 11 - 14[12] - 收购人营业期限从2025 - 11 - 14至无固定期限[12] - 2025年11月20日收购人进行权益变动,为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26] - 2025年11月18日收购人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本次收购相关事宜[28] 未来计划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暂无未来12个月改变绿茵生态主营业务或重大调整计划[38]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暂无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子公司资产业务出售、合并或重组计划[39]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暂无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管组成计划[40] 其他情况 - 截至2025年11月23 - 24日查询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等[20] - 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持股达或超5%情形[23] - 自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日起12个月内,收购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27] - 收购人于2025年11月14日成立,尚未开展业务[51]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24个月,收购人及其相关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重大交易[51]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24个月,收购人及其相关方与上市公司董事等无超5万元交易[51] - 收购人及其相关方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53] - 《收购报告书》格式和内容符合相关要求[54]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收购人具备实施本次收购的主体资格[55] - 《收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55]
绿茵生态(002887)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