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嵘(600421) - 华嵘控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