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嵘(600421) - 华嵘控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华嵘控股华嵘控股(SH:600421)2025-11-26 17:46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预告[13]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4]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1]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六种情形之一,需进行业绩预告[13] - 若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3]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13] 其他披露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需披露[17] - 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等信息,应当立即披露[18] 报告编制与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部门协作,董事会审议等多程序[23][24] - 涉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信息,按特定程序编制、审核、披露临时报告[24] - 涉及重大事件等不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批事宜,按特定程序进行信息披露[24] 特殊披露情况 - 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4] - 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差异大时,应披露修正公告[15]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及时披露[17] 信息管理相关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实行预约制度[26] - 公司申请暂缓披露信息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28] 相关人员责任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6]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6]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3]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部门[34] - 公司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4] 财务相关管理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确定专门职能部门负责日常检查监督[38]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38] 文件资料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0] - 应予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包括公开披露的信息公告文稿、会议记录等[41]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对未公开信息应采取保密措施,严控知情人范围[4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43] - 信息披露违规导致公司损失,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44]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理,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44] - 有关处理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44]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