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嵘(600421) - 华嵘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1名董事长,可设1 - 2名副董事长[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8][12] - 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11]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天发变更通知[15]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0]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等[25] - 审议表决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7]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及通过决议[29] 其他规定 - 利润分配决议可先出审计草案再出正式报告[3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2] - 部分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33] - 会议记录含召开日期等内容[35]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41]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及修改[42] - “以上”包括本数[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