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601901)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2025年11月)
方正证券方正证券(SH:601901)2025-11-26 18: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5亿股人民币普通股[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32,101,395元,股份总数为8,232,101,395股,每股面值1元[13][19] 股东与股权管理 - 董事长、控股股东等提议回购股份需符合规定,特定情形应在10个交易日内提出[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处理[23] - 董事、高管任职转让股份有比例和时间限制,反向买卖收益需收回[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2] - 持股比例达5%以上的股东需说明股权结构等情况,特定情况应通知公司[36][38]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03,228,385股,占比56.592%[177] - 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97,731,595股,占比8.646%[177] -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96,234,942股,占比6.440%[177]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董事长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选举董事等需5个工作日备案[13][14]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执委会决定[2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后)30%需股东会审议[10] - 每年度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的对外捐赠需股东会审议[14]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0]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兼任总裁等的董事不超总数1/2[83] - 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1/3以上,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94] 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01][109] -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等权限,重大投资需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107] - 审计、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委员1/2以上为独立董事并由其任召集人[117] 高级管理人员 -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127] - 合规总监任职有专业和从业年限等要求,解聘等有相关程序[133][134]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月度财务报告需在每月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编制,年度报告在4个月内编制报送[144] -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利润按顺序分配,一般风险准备金等累计到一定比例可不再提取[147][145]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在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49] 其他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54] - 公司合并、分立等需通知债权人,减资后注册资本有要求[159][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