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2年7月首次发行2734.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6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761,335,236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61,335,236股,均为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8]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行使多项职权[46]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10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9] - 股东对决议效力有争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2]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或承担连带责任[38]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48]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0]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1][142]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5]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不同要求[14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5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68][169][183] - 章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87]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