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30020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聚光科技聚光科技(SZ:300203)2025-11-26 18:45

股本与股份交易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48,737,600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4] 股东与股东会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8]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8]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8][29]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2]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二名[3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3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5]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36][37]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38]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9]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39][4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41] 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议案[1]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均修订为“股东会”,修订后章程于2025年11月披露[43][44]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限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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