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600601) - 方正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开临时会议[9][10]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要求后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2] 通知要求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4]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7] 出席规定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载明相关信息[21] - 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2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3] 表决规则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和书面方式进行[29]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1]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4] 其他规定 - 利润分配先通知审计出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议其他[36]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7]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38] - 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内容[42]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有异议可书面说明[44] - 秘书按规则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45]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