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600601) - 方正科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方正科技方正科技(SH:600601)2025-11-26 18:47

上市与披露时间 - 公司股票代码为60060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14]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披露规则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4] - 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负有信息披露职责[6]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书面申请,原则上只能提交一次申请[17]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需披露[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3]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说明起因、状态和影响[21]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4] 报告签署与说明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19] -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19]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环节审核、审批后报送披露[31] - 临时报告需经收集、审核、审批后提交上交所网站等披露[33] 子公司披露义务 - 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8] 责任划分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36] 子公司信息管理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应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44] 保密与沟通 - 公司对未公开重大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登记备案[46]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机构和个人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47] 特殊情况披露 - 董事会得知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应立即披露[49] 文件保存 - 公司股东会等决议、纪要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49] - 公司董事等履行职责签署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50] - 监管部门文件及公司回复由投资者关系管理部保存10年[52] - 公司股东会等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或授权保存10年[53] 制度与违规处理 - 公司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52]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及时检查并更正,对责任人内部处分,结果5个工作日报上交所备案[54]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54] - 信息披露不准确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将对审核责任人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54] 信息报备 - 下属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名单及通讯方式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报备[54]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中“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括本数[5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56] - 本制度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5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