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600601) - 方正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方正科技方正科技(SH:600601)2025-11-26 18:47

股份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25%[11] - 权益分派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1]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买卖限制 - 买卖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4]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4]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公告[15]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15]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 因离婚拟分配股份,及时披露[17] 数据管理与检查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17] - 每季度检查买卖本公司股票披露情况[17]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17] - 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按法规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7] - 制度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19] - 制度修改权、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0]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