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300294)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细则审议与生效 - 细则于2025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3] 独立董事职权与会议 - 特定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6] - 会议应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包含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等内容[8]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 其他规定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9]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含会议工作情况的述职报告[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