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6433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938,915,144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38,915,144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潘华荣持股74,870,000股,比例43.65%[13] - 发起人孙永杰持股47,000,000股,比例27.40%[13] - 发起人徐英盖持股24,000,000股,比例13.99%[13] - 发起人殷作钊持股13,300,000股,比例7.75%[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董事、高管、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3] -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24]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批准[31]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超50%需股东会审议[3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1] - 董事会每年应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至5名,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8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6]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6]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当年盈利且有可分配利润时应进行年度利润分配[99] - 公司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6]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3]
聚灿光电(300708)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