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4] - 重大资产重组需股东会以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 财务资助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5]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0] -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有多项原则限制[12,15]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3] - 非现场会议按特定方式计算出席董事人数[14]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5,16]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特殊情况从规定[17] - 特定情形下董事应回避表决,有无关联关系董事相关规定[17]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7]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暂缓表决[18] 档案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10年以上[2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1] 规则说明 - 议事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以下”等不含本数[23]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23] - 议事规则与《公司章程》抵触时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23]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聚灿光电(3007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