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股份(60375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财务资助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行为[4] - 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金额超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8] - 为非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董事会、股东会通过[7] 资助审批与限制 - 为持股不超50%公司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比例同等资助[8] - 公司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披露[9] - 不得为《上市规则》规定关联人资助,特定情形除外[7] 其他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0] - 超募资金补流后十二个月内不高风险投资及资助[9] - 资助成本按市场利率确定,不低于同期实际融资利率[9] - 违规资助追责,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