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00201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授予信息 - 2025年11月25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5] - 向365名激励对象授予1007.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7.05元/股[6] - 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477.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14.10元/股[7] 激励计划合规情况 - 不存在禁止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2] - 调整基于部分对象个人原因,未损害股东利益[3]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4] - 授予条件均已达成[5] - 员工自愿参与,无财务资助安排[7] - 授予在授权范围内,未损害股东利益[8] 激励计划意义 - 利于完善公司治理,促进长远发展[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