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00273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人员管理 - 董事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不足,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公司60日内补选[4][5] - 董高离职或任期届满5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7] 保密与股份 - 董事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辞任后有效,其他义务不少于1年[9] - 董高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9] 追责与制度 - 离职董高对追责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