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0027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雄韬股份雄韬股份(SZ:002733)2025-11-26 20:16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2]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及资格证书[4] - 有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4][6]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7] - 拟聘任会议前五个交易日报送材料,无异议可聘任[7]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8] 职责与其他规定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工作[6] - 聘任签保密协议,离任接受审查[9] - 空缺时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10]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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