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002733)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
雄韬股份雄韬股份(SZ:002733)2025-11-26 20:16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3]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4] - 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5]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8]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特定情形辞职或解除职务,60日内完成补选[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5]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独立董事在委员会占比 - 在特定委员会成员中占比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29] 公司资料保存要求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4] - 保存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提供资料至少10年[38] 会议资料与通知要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及时向独立董事发通知并提供资料[34]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履职受阻可向证券交易所报告[37] 独立董事报告义务 - 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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