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雄韬股份(0027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雄韬股份雄韬股份(SZ:002733)2025-11-26 20:16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 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深 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是公司的经营管理 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公司章程》 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 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 事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 有忠实和勤勉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