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00273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 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 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 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 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 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