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00273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雄韬股份雄韬股份(SZ:002733)2025-11-26 20:16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单笔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本人或近亲属为关联方时由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单笔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议,达股东会审议标准还需提交股东会[12] - 与关联方单笔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经审议批准后生效[12] 关联交易定价 - 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则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无法确定则双方协商[11] 关联交易监督 - 财务部应跟踪关联交易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动并报董事会备案,独立董事有疑义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11]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需提交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 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12] - 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决议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18] 关联交易核查与申报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一次核查[25] -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申报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清单并更新[27]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与关联人首次进行特定日常关联交易,按规定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20]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交易金额提交审议[21] - 可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并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总金额重新提交[21][22]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22] - 因公开招标等导致关联交易,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相关义务[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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