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600830) - 香溢融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修订版)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7] - 因权益分派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7] - 8种情形下,董事、高管股份不得转让[5] 买卖时间限制 - 4种期间,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份[6]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高管等应在相关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关联人身份信息[12] - 董事、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每次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报告与公告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4]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公告[14]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核实情况并收回所得收益[16]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违规由证券监管机构依法处理[16] 规则相关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等为准并及时修订[1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18] - 本规则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8] - 原《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变动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2010年修订版)同时废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