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301358) - 内部审计制度
监审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立监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4] - 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5] 工作安排与报告 - 监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0] - 监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1] - 监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 监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情况检查一次[11] 工作权限与配合 - 公司保障监审部履行职责必需的权限[14][15] - 被审计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如实提供文件资料[12] 报告与资料管理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 内部审计部门实施专项审计3个工作日前送达审计通知[18]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有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书面意见[19]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时间为10年[21] 奖惩与责任 - 公司对认真履职的内部审计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23] - 内审人员可对被审计单位人员突出行为提奖励建议[23] - 出现重大违规和内控缺陷,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内部审计部门监督责任[23] - 违规的内部审计人员和不配合的被审计部门人员,公司依规处理[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