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卓镁(30139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长提名,经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5]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每1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4]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14] - 会议记录等材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17]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