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卓镁(30139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星源卓镁星源卓镁(SZ:301398)2025-11-26 20:32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三 名,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 员会,协助董事会行使其职权。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