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卓镁(3013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星源卓镁星源卓镁(SZ:301398)2025-11-26 20: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六种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11][12] 股东会召集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股东会召集持股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发出通知至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股东会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股权登记日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发布延期公告并说明原因[14]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3] 提案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对同一事项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17] - 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需提供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证明文件,委托联合提案需出具书面授权文件[18] 股东出席与表决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24] - 股东出席股东会应按会议通知规定时间登记,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31]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持有股份类别和数量等内容[25] - 出席股东会会议人员提交的相关凭证存在伪造、过期等情况,视为出席会议资格无效[26] 股东资格验证 - 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依据股东名册共同验证股东资格合法性,并登记股东姓名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 会议登记终止 -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会议登记终止[28]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一般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董事提名与选举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3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含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半数[40]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44] 会议记录与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6][47] 决议执行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执行情况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49]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在股东会结束时就任[4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9] 议事规则相关 - 本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拟定,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51] - 修订本议事规则需董事会提意见报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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