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卓镁(30139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星源卓镁星源卓镁(SZ:301398)2025-11-26 20:32

独立董事任职数量与比例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4]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有3次以上通报批评等记录[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过往任职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总数1/2,不得被提名[9] - 不得提名超过3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为候选人[9]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8] - 公司提名委员会应审查被提名人任职资格并形成意见[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1] - 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但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补选与离职 - 不符合条件致人数不足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7] - 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13] - 出现不得任职情形应在30日内离职[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7] 独立董事履职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部分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独立董事的委托[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25] 独立董事其他规定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不称职者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13] - 董事会须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资料[26] - 两名或两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可联名书面要求延期[26] - 应建立《独立董事工作笔录》记载履职情况[28] - 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应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28] - 除津贴外不应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方获额外利益[29] 制度相关 - “以上”“至少”“内”含本数,“少于”“超过”不含本数[31] - 未尽事宜或与法规抵触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31] - 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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