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00258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海能达海能达(SZ:002583)2025-11-26 20:45

章程修订 - 原章程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2] - 新增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规定[2] - 新增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及责任承担规定[2] 股份相关 - 公司发起人陈清州认购股份15680万股,比例为98.00%,翁丽敏认购320万股,比例为2.00%[3]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4]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6][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监事会、董事会向法院诉讼,特定情况可自己名义直接诉讼[7] 担保与资产交易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9]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10][11] - 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其可自行召集主持[10][11]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20][21]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3年内仍然有效,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直至秘密公开[20] - 董事会应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20]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批准,占50%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2][2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2][2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占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2][23][2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1]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31]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32]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4][35] - 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合并分立、被吊销执照等原因解散[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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