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002583)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海能达海能达(SZ:002583)2025-11-26 20:47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可以集中使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 入选的表决权制度。 第三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 东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股东会工作人员应该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 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 释。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