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0025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 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公司应当保障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为 董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 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 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