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德昌股份德昌股份(SH:605555)2025-11-26 21:02

上市与股本结构 - 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5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84,069,040元[10]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2000万股,已发行股份484,069,040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20]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董事人数不足5人、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6名非职工董事[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0] - 满足条件时,公司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53] 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14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3]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2] 章程相关 - 章程修改需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批,涉及登记事项的办理变更登记[190]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