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信息保密制度 - 适用范围含公司、子公司、相关人员及外部单位或个人[2]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泄露内幕及披露内容[2] - 定期报告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 信息报送规定 - 公开披露定期报告前不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5]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信息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5] - 对外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履行登记流程[5] - 对外报送信息后经办人员2个工作日内备案[6] 其他要点 - 《保密提示函》等原件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10年[6] - 外部单位违规使用信息致损公司有权索赔[9]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