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管理机构 - 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方案[4] 薪酬方案审议与实施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4] 不同类型董事薪酬情况 -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6] -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不额外领津贴[6] - 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酬和津贴[6]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评定与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按具体职务、工作绩效和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为税前金额,按规定扣除相关事项后发放[10] 费用报销与制度生效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差旅费及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11]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