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3007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董事辞任与披露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 工作交接 - 董事、高管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11]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25%[13] - 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3]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可申请复核[15]
董事辞任与披露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 工作交接 - 董事、高管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11]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25%[13] - 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3]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可申请复核[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