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样年控股(01777) - 有关出售附属公司及债务转让之须予披露交易

出售事项代价 - 天歌出售事项总代价为人民币3000万元[3] - 花火出售事项总代价为人民币100万元[3] - 债务转让事项代价值为人民币4800万元[4] 股权比例与评估价值 - 天歌拥有项目公司约60.67%股权[3] - 天歌股权评估价值约为人民币3197.6万元[10] - 项目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3460万元[12] 支付方式与时间 - 天歌股权代价3000万元,2025年12月23日前付至托管账户,完成后3个日历日内支付给卖方A[9][11] - 花火股权代价100万元,按债务转让协议所述方式现金支付[21] - 花火股权代价及债权转让协议代价分托管协议、首期付款、第二期付款、第三期付款支付[29][30] 出售事项完成条件 - 天歌出售事项完成应于款项支付至托管账户后5个营业日内进行[15] - 花火出售事项完成应于款项支付至托管账户后5个营业日内进行[22] - 债务转让完成须待天歌和花火出售事项先决条件达成等条件达成[31][32] 违约条款 - 违约方按每日5000元人民币支付违约金,逾期超60天守约方可单方终止协议,违约方支付出售事项代价20%违约金[33] 资产情况 - 天歌项目占地约39,816.75平方米,可出租面积约65,653.72平方米[34] - 目标集团2023 - 2024年除税前及除税后均亏损,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核综合账面负债净额约597.06万元人民币[36] - 花火2023 - 2024年除税前及除税后均盈利,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核账面负债净额约247.92万元人民币[40] 买方信息 - 买方C由韦承言持有99%股权,买方A持有1%股权[42] 收益与资金用途 - 出售事项预期实现净收益约726万元人民币[44] - 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45] 其他信息 - 该等出售事项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5][46] - 项目公司尚欠卖方C的债务本金额为人民币56,609,000元[47] - 天歌出售协议、花火出售协议及债务转让协议订立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48][50] - 估值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用于评估天歌股权价值[50] - 估值报告由独立估值师于2025年8月30日发出[50] - 公司执行董事为程建丽女士、Timothy David Gildner先生及林志锋先生[52] - 公司非执行董事为曾宝宝小姐及苏波宇先生[52] -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郭少牧先生及马有恒先生[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