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162.7296万元人民币[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3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人民币[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0162.7296万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东信息 -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设立时持股比例为22.7499%[18] -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设立时持股比例为16.6667%[18] - 辽宁科发实业有限公司设立时持股比例为15.7664%[18] - 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时持股比例为10.8254%[18] - 国科瑞祺物联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持股比例为7.1429%[19] - 沈阳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持股比例为2.3810%[19] - 周冰冰设立时持股比例为6.6583%[19] - 苗阵等8人分别认购5万股,各占0.0794%[20] 股份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1]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31] 股东权益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32]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38]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程序等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有权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自行诉讼[39][4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8] - 审议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48]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8]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对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7] -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10%[15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15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40%[15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152] - 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4种情况之一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150] - 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150] - 公司当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150]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六种情形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31]
芯源微(688037) -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