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688389)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普门科技普门科技(SH:688389)2025-11-27 17:31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4]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结果需公示[7][9] - 续聘符合要求的可采用单一选聘方式,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批准[15]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等,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评价标准应细化,对评价意见记录保存[10]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1]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大或选聘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审计委员会应关注[2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2]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续聘时需评价本年度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否定意见应改聘[16] - 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9]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7] - 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1] - 关注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的拟聘任事务所[20] - 未按时间要求提交审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公司不再选聘[20] - 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0] - 每年按要求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1] -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应披露前任情况、上年度审计意见、变更原因等信息[21]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23]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