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688389)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普门科技普门科技(SH:688389)2025-11-27 17:3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2]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是主要责任人,董秘负责相关工作[3] 内幕信息定义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未公开重大信息[5] 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等[5] 保密期限 - 内幕信息保密期限自获取至依法公开披露[8] 文件管理 - 重大信息文件应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名单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8] 知情人登记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实行知悉即登记并存档备查原则[10] 档案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3] 持续信息报送 - 对持续发生的内幕信息,实质性条件或进度变化时持续报送登记信息[15] 配合登记 - 相关主体涉及特定情形时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工作[15] 档案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6] 重大事项备忘录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时,内幕信息登记负责人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督促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6] 信息登记原则 - 报送信息未发生重大变化时可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项,否则一事一记登记行政管理部门信息[18] 重大事项报送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交所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8]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及赔偿要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20] 术语解释 - 本制度中“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括本数[22] 未尽事宜处理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4] 制度修订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4]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